課程資訊
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第21期華語師資培訓班
第21期華語文教學師資培訓班
招生簡章
招生對象/報名資格
- 有意成為華語教師者/培養華語教學為第二專長者。
-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(含以上)者。或專科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,取得大學同等學力者。
- 國內/外經教育部立案或承認之大學在學學生。
規定
「結業證書」發給標準:
- 筆試:漢語語言學
- 試教:書面教案占40%,口頭試教占60%
- 口語表達
以上三科平均達70分以上
- 上課時數達規定標準、總成績及格者(70分)授予結業證書(缺課時數超過18小時、成績未達通過標準,均不授予結業證書或其他證明),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。
- 限額 40 名;若報名人數未達招生名額,本中心保留審查及延後招生時間或取消開班之權利。
課程相關資訊
- 上課期間:108 年 10 月 19日 到 12 月 14日(另於12月14日舉行期末考試)
- 每周六至周日上午9點至12點,下午1點至4點。
- 上課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第二綜合大樓110教室
- 上課通知:
開課前一週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上課通知,含上課教室及報到等注意事項;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若未收到,請主動聯絡本中心,感謝您的配合! - 報到須知:
-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- 最高學歷影本一份
- 收據及繳選課繳費單正本(請自行影印一份留存證明)
- 校友/本校教職員工請一併繳交畢業證書/教職員工證影本一份
- 課程內容:本中心保留課表最終修改之權利,詳細課程時間表於開課前一週E-MAIL給所有學員。
課程類別
課程名稱
學時
華語教學理論基礎
華語文教學現況與發展
3
漢語語言學1
6
漢語語言學2
6
現代漢字分析
3
第二語言習得理論
3
華人社會與文化
3
全球華語語言現象分析
3
華語教學理論與教學法
3
跨文化溝通與素養
3
華語教學教法與教材編寫
教案編寫設計
6
華語文教材教法
6
華語文教學課堂活動設計
3
漢字教學
3
華語正音與教學
6
華語語音學
3
華語語法教學1
6
華語語法教學2
6
華語教學實務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0:零起點
3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1:初級
3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2:中級
3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3:高級
3
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
6
華語課堂經營與管理
3
華語課堂測驗與評量
3
綜合評量:筆試與試教
6
總時數
102
- 注意事項:
- 為維持上課秩序,謝絕試聽、旁聽,以及課堂錄影。
- 本中心保留課程異動之權利。
- 遵守辦公室規定,例如上課忘記攜帶講義屬個人應負責行為,辦公室無提供同學影印等服務。
- 授課師資(依照教師姓氏筆劃排列)
- 李明懿老師
- 林宛蓉老師
- 信世昌老師
- 吳貞慧老師
- 吳佳育老師
- 陳淑芬老師
- 陳慶華老師
- 陳顯衢老師
- 曹靜儀老師
- 游皓雲老師
- 劉宜君老師 趙彥老師
報名資訊
- 報名期間:即日起 至108年9月30 日 下午17:00止
- 學費:新台幣22,950元整(含教材講義費)
早鳥優惠: 108年9月23日(一) 前報名繳費完成,享有學費88折(NT$ 20,196)。
清華大學校友(含在職教職員及在學生),請檢附校友證、畢業證書影本、教職員證影本或清大學生證影本,憑證享有學費9折(NT$ 20,655)優惠 (擇一優惠)。 - 報名流程:
填寫報名表後,將報名表寄至:nthuclc12345678@gmail.com ↓ 華語中心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,將以電子郵件回覆繳費事宜 ↓ 學員繳費並回傳收據即完成報名手續 -
退費說明:根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7條第2項規定「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* 因本中心因素必須退選課程者可退全額學費,請於開課日前至本校華語中心辦理退費手續,退費時間訂於本期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。
課程諮詢
- 諮詢專線:03-5715131轉62355或35087
- 電子郵件:clc@my.nthu.edu.tw
- 中心網站:http://clc.web.nthu.edu.tw
- 諮詢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華語中心
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6樓 601華語中心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