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語師資培訓班
首 頁課程資訊

課程資訊

【招生截止】第32期華語師資培訓班|30小時加強班,已開班!

【招生簡章】

 第32期華語師資培訓班|30小時加強班 

假日班:30小時

招生對象/報名資格

  1. 有意成為華語教師者/培養華語教學為第二專長者。
  2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(含以上)者。或專科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,取得大學同等學歷者。
  3. 國內/外經教育部立案或承認之大學在學學生。

規定

  1. 「時數證明」發給標準:上課時數達規定標準授予時數證明(缺課時數超過5小時不授予證明)。
  2. 「時數證明」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左右以電子檔寄發。
  3. 若報名人數未達招生最低人數,本中心保留審查及延長招生時間或任何開班異動(含取消)之權利。

課程相關資訊

  • 上課時間:上午9點至12點,下午1點至4點。
  • 上課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 (B側) 1樓110教室 (校本部)

課程類別

課程名稱

上課日期

學時

授課師資

理論課程

漢語語言學1

113年4月14日 (日)

6

陳淑芬

漢語語言學2

113年4月27日 (六)

6

陳淑芬

漢語語言學3

113年5月05日 (日)

6

陳淑芬

實踐課程

華語正音課程

113年5月19日 (日)

6

蔡淑芬

華語能力分級與評量設計實務

113年6月29日 (六)

6

師大特聘講師

​*本中心保留課表最終修改之權利。

*開課前一週以電子郵件寄發上課通知,含上課教室及報到等注意事項;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若未收到,請主動聯絡本中心,感謝您的配合。

注意事項

  1. 為維持上課秩序,謝絕試聽、旁聽,以及學員於課堂進行中拍照、錄音、錄影等行為。
  2. 本中心保留課程及師資異動之權利。
  3. 須遵守辦公室規定,如上課忘記攜帶講義屬個人應負責事項,辦公室不提供影印等服務。

報名資訊

  1. 報名期間:即日起~113年4月12日 中午12點止(請於4月12日 中午12點前完成繳費)
  2. 學費:新台幣 13,000 元整(含教材講義費)

       *舊生優惠  新台幣 9,000 元整 (請提供本中心核發之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或其它相關證明)

繳費方式

  1. 在系統上使用信用卡線上繳費 。
  2. 超商/ ATM轉帳繳費。

**僅線上刷卡繳費者可申請具統編之收據。(收據將於開課後於課堂上發放)

**選擇超商/ATM轉帳繳費者, 因超商及ATM會提供繳費單據, 則不另開收據。

報名流程

點選此連結登入報名

註冊//電子信箱認證//課程報名
*舊生可直接登入系統勾選申請班別

華語中心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,三天內將以電子郵件回覆繳費事宜

新生:須上傳身分證及最高學歷影本

舊生:請於教職員證影本之欄位上傳相關證明 (EX. 結業證書)

(請將完整資料填妥,以利審核作業)

學員繳費並回傳收據即完成報名手續

將繳費證明以電子郵件寄至clc35170@gapp.nthu.edu.tw存證

退費說明

根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7條第2項規定「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* 因本中心因素必須退選課程者可退全額學費,請於開課日前至本校華語中心辦理退費手續,退費時間訂於本期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。

課程諮詢

  • 諮詢專線:03-5715131轉35170
  • 電子郵件:clc35170@gapp.nthu.edu.tw
  • 中心網站:http://clc.site.nthu.edu.tw
  • 諮詢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華語中心
         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(B側) 6樓 601華語中心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