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語師資培訓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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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報名截止】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第1期華語正音師資培訓班

國立清華大學華語中心第1期華語正音師資培訓班

課程目標

「華語口語與表達」是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的考科之一,也是華語教師的基本功和最重要的職能之一,本課程主要目的為培訓華語教師具備標準的發音口語習慣語言表現

招生對象

  1. 有意成為華語教師者/培養華語教學為第二專長者。
  2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(含以上)者。或專科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,取得大學同等學力者。
  3. 國內/外經教育部立案或承認之大學在學學生。

課程內容

  1. 國音與發音練習:介紹漢語語音基本知識之聲母、韻母、聲調與音變現象,並加強國字讀音與語音之練習。
  2. 辨析與比較標準國字發音和受方言影響之腔調。
  3. 透過教師設計之音表檢視每位參訓學員之發音問題,並針對其問題指導,以見正音之成效。
課程日期 課程主題 授課師資

6月20日星期六

10:00-12:00,13:00-15:00

  • 華語語音理論
  • 辨析與比較標準國字發音和受方言影響之腔調
吳貞慧

6月21日星期日

9:00-12:00

  • 聲母與韻母發音與正音
范美媛

7月4日星期六

9:00-12:00

  • 四呼、結合韻與兒化韻發音與正音
范美媛

7月5日星期日

9:00-12:00

  • 聲調與輕聲發音原理與正音
范美媛

7月11日星期六

9:00-12:00

  • 變調與連音變化發音與正音
范美媛

7月18日星期六

9:30-11:30

  • 綜合練習
范美媛

7月19日星期日

9:30-11:30

  • 綜合練習
范美媛
課程時長 共20小時  

報名相關

  1. 報名期間:即日起 至109年6月12日 下午17:00止
  2. 學費:新台幣6,500元整(含教材講義費)
  3. 報名流程:
    填寫報名表後,將報名表寄至:nthuclc12345678@gmail.com

    信件主旨:第o期正音班報名-姓名

    華語中心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,將以電子郵件回覆繳費事宜
    學員繳費並回傳收據即完成報名手續
  4. 退費說明:根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7條第2項規定「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    * 因本中心因素必須退選課程者可退全額學費,請於開課日前至本校華語中心辦理退費手續,退費時間訂於本期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。

報到須知

首次上課日請攜帶以下文件

  •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
  • 最高學歷影本一份
  • 首次上課日華語中心將發還課堂收據 (請務必妥善保存,若有退費之需求,需檢附課堂收據)
注意事項:
  • 為維持上課秩序,謝絕試聽、旁聽,以及課堂錄影。
  • 本中心保留課程異動之權利。
  • 遵守辦公室規定,例如上課忘記攜帶講義屬個人應負責行為,辦公室無提供同學影印等服務。
  • 本中心保留課表最終修改之權利,詳細課程時間表於開課前一週再次E-MAIL給所有學員。
  • 本課程一班15人成班,最多20人。若未達開班人數,則本中心將通知報名學員予以退費。

授課師資(依姓氏筆畫排列)

  • 吳貞慧老師
  • 范美媛老師

課程諮詢

  • 諮詢專線:03-5715131轉62355
  • 電子郵件:clc@my.nthu.edu.tw
  • 中心網站:http://clc.site.nthu.edu.tw/
  • 諮詢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華語中心
         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6樓 601華語中心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