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它公告

113年越南及印度第三類華師生活補助費

2024-02-19

一、教育部來函通知113年越南及印度第三類華師生活補助費。

二、教育部前以112年11月15日臺教文(六)字第1122504260A號令修正發布「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第5點,自113年起將東南亞及南亞華語教師每月生活補助費由1,500美元調增為1,700美元。

三、配合前開要點規定之調整,越南及印度第三類華師每月生活補助費由1,200美元調增為1,360美元(約新臺幣4萬800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