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訊息

【招生中】第33期華語師資培訓|120小時平日班 (113/7/1~113/7/26 ),5/31前報名享早鳥優惠!

2024-03-01

【招生簡章】

第33期華語師資培訓

平日班:120小時

招生對象/報名資格

  1. 有意成為華語教師者/培養華語教學為第二專長者。
  2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(含以上)者。或專科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,取得大學同等學歷者。
  3. 國內/外經教育部立案或承認之大學在學學生。

規定

「結業證書」發給標準:

  1. 筆試:漢語語言學。
  2. 口試:華語正音與語音教學(課程結束當日,教師指定繳交音檔方式與期限)。
  3. 試教:書面教案及現場試教。

以上三科平均達70分以上

  • 上課時數達規定標準且總成績及格者(70分)授予結業證書(缺課時數超過18小時或成績未達通過標準,均不授予結業證書或其他證明)。
  • 證書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左右以電子檔寄發。
  • 若報名人數未達招生最低人數,本中心保留審查及延長招生時間或任何開班異動(含取消)之權利。

課程相關資訊

  1. 上課期間:113年7月1日到7月26日
  2. 上課時間:每週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6:00
    • 7月1日開課當天,9:00-09:30為報到時間,09:30開始上課,下課時間延至16:30。
    • 7月2日~7月26日 上課時間為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6:00。
  3. 期末測驗:於7月26日 (五) 舉行,含筆試與試教。
  4. 特別聲明:
  • 本課程7月2日、7月10日、7月15日、7月17日、7月22日(共五日整天)將會與單獨報18/30小時課程的學員一同上課。
  • 7月18日(四)課程採線上授課(上午:華語課堂經營與管理,下午:跨文化溝通與素養)。

 5. 課程內容:本中心保留課表最終修改之權利,詳細課程時間表於開課前一週以電子郵件寄發給所有學員。

課程類別

課程名稱

學時

華語教學理論

華語文教學現況與發展

3

漢語語言學1

6

漢語語言學2

6

漢語語言學3

6

現代漢字分析

3

第二語言習得理論

3

華人社會與文化

3

全球華語語言現象分析

3

華語教學理論與教學法

3

跨文化溝通與素養 (線上授課)

3

教材教法與教案編寫

教案編寫設計

6

華語文教材教法

6

華語課堂有效教學活動設計1

3

華語課堂有效教學活動設計2

3

華語正音課程

6

華語語音教學

6

漢字教學

3

華語語法教學1

6

華語語法教學2

6

華語教學實務
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0:零起點

3
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1:初級

3
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2:中級

3

華語課程教學實務解析3:高級

3

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

6

華語課堂經營與管理 (線上授課)

3

華語能力分級與評量檢驗設計

3

華語能力分級與評量設計實務

6

綜合評量:筆試與試教

6

總時數  

120

  • 上課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 (B側) 1樓 110教室 (校本部)
  • 上課通知:開課前一週以電子郵件寄發上課通知,含上課教室及報到等注意事項; 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若未收到,請主動聯絡本中心,感謝您的配合。
  • 授課師資:(按教師姓氏筆劃排列)

吳貞慧

李明懿

李菊鳳

林宛蓉

林雪芳

信世昌

陳淑芬

陳慶華

陳顯衢

曹靜儀

蔡淑芬

劉宜君

師大特聘講師

注意事項

  1. 為維持上課秩序,謝絕試聽、旁聽,以及學員於課堂進行中拍照、錄音、錄影等行為。
  2. 本中心保留課程及師資異動之權利。
  3. 須遵守辦公室規定,如上課忘記攜帶講義屬個人應負責事項,辦公室不提供影印等服務。

報名資訊

  1. 報名期間:即日起~113年6月14日 中午12點止(請於6月14日 中午12點前完成繳費)
  2. 學費:新台幣 33,000 元整(含教材講義費)

       *早鳥優惠  新台幣 32,499 元整,優惠至5月31日止( 請於6月1日前完成繳費)

繳費方式

  1. 在系統上使用信用卡線上繳費 。
  2. 超商/ ATM轉帳繳費。

**僅線上刷卡繳費者可申請具統編之收據。(收據將於開課後於課堂上發放)

**選擇超商/ATM轉帳繳費者, 因超商及ATM會提供繳費單據, 則不另開收據。

報名流程

點選此連結登入報名

註冊//電子信箱認證//課程報名

(請提供手機號碼、身分證正面、最高學歷影本,其餘欄位可省略)

華語中心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,三天內將以電子郵件回覆繳費事宜

學員繳費並回傳收據即完成報名手續

將繳費證明以電子郵件寄至clc35170@gapp.nthu.edu.tw存證

退費說明

根據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7條第2項規定「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* 因本中心因素必須退選課程者可退全額學費,請於開課日前至本校華語中心辦理退費手續,退費時間訂於本期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。

課程諮詢

  • 諮詢專線:03-5715131轉35170
  • 電子郵件:clc35170@gapp.nthu.edu.tw
  • 中心網站:http://clc.site.nthu.edu.tw
  • 諮詢地點:國立清華大學 華語中心
         30013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第二綜合大樓(B側) 6樓 601華語中心辦公室